姐姐与妹妹关系叫姐妹。很多人在填写毕业登记表或是社会关系调查表等表格时会看到社会关系这一栏,姐姐和妹妹是姐妹关系,所以社会关系就是姐妹。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关系一般指除直系亲属外的旁系亲属,比如岳父岳母、姑父姑妈等等,主要是填上他们的姓名、单位和职务。一般情况下,未婚的人就填父母、兄弟姐妹;已婚的人就填配偶、子女。
在我国法律中有规定亲属关系的界定。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法律规定亲属关系的产生只能是基于血缘、婚姻或法律拟制三个原因。法律拟定就是基于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法律认可主体之间互为亲属,比如:收养关系、家庭重组形成的抚养关系都是亲属关系。
亲属不仅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亲属之间还有着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