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即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单位或承担建设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和程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提供建设项目重大工程风险识别和控制服务。
不同于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监理服务,监理巡查服务以加强工程履约和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为主线,主要针对建设项目重要部位、关键风险点,巡查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情况,并对质量安全隐患提出处置建议。
不同于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监理服务,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下监理企业需向委托单位尽职履约。当然,建设单位亦可另外聘请监理企业开展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所委托的监理企业也仅向建设单位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