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对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可以并处十五日内拘留。
2024-08-0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