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券是国民政府发行的一种纸币。在法币恶性膨胀面临崩溃之际,国民政府于1948年8月19日宣布币制改革,公布“金元券”发行办法。
规定每元金元券含金量为0.22217克,但不能兑现,以金元券1元折合法币300万元、东北流通券30万元的比价收兑法币和东北流通券。
以纯金1市两合金元券200元、纯银1市两合3元、银币每枚合2元、美钞每元合4元的收兑率,限期收兑民间黄金、白银、银元、外币,并登记管制存放在外国的外汇资金。金元券发行后,其膨胀程度和速度比法币有过之而无不及。
2024-07-1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