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主要承担着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的全面贯通,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
各级司法局隶属于上级司法行政机构,各区县司法局由设有区县的市级司法局垂直管辖,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各级司法局负责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律师辩护、公证仲裁等业务办理。
2024-06-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