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模范城市分为两个级别:国家级和地方级。
国家级也就是全国性的,荣誉称号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初期,评选对象主要是全国各城市,后来发展包括县、市区等。
1991年1月,民政部、总政治部在福州召开双拥工作会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佳木斯、本溪、徐州等10个市、县首次获得了双拥模范城(县)的荣誉称号,邓小平同志亲自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题词。
2024-09-2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