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登记证号有15位,包括6位地区码加9位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企业代码。
2、税务登记证号由六位行政区划代码加九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组织机构代码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九位数字,这个数字组合是唯一的。
3、个体经营者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由旧的身份证15位码加5个0或新的身份证18位码加2个0;如果同一身份证办多户税务登记的,则第二户的税务登记证后两位改为“01”,第三户改为“02”。
税务登记证的相关明细
根据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以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手工发票除外】
(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